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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傻眼!

父女對話超黃 老爸不算猥褻

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一件女兒告父親強制猥褻案,呈庭證物是多卷原告和父親、弟弟日常生活的對話錄音帶,播放的時候,百無禁忌的「超黃」麻辣對話內容,令法官瞠目結舌、不敢領教,認為真是「不可思議的一家人」。

因被告一家三人日常行為、對話即如此「開放」,法官審酌後,認定被告縱有擁抱、觸摸女兒的行為,但未以強暴、脅迫等方式為之,不符強制猥褻要件,判處這名愛「說長論短」的怪爸爸無罪。至於國小起的猥褻部分,因已逾告訴時效,法官不受理。

提告的陳姓女子目前還是大學生,她指父親從她讀國小二年級時就常撫摸、猥褻她,她在寒暑假日記及在校心理諮商記錄中提起遭父親猥褻的情形,雲林縣政府社會局社工輾轉得知,除輔導外,並由被害人向警方控告父親。

陳女指控父親九十四年八月暑假期間,在家強摸她的大腿並抱她、親她,當時弟弟也在場,她同時追訴她就讀國小、國中時,父親在浴室、客廳、房間等多處摸她、親她,還用手插她下體。

但她的父親辯稱是和女兒下棋,事前即言明輸的要讓贏的人摸大腿、親親;陳女的弟弟也附和父親的說詞。

陳女提供多卷家人日常生活的對話錄音帶,要證明父親對她有冒犯的行為,但法官聽了後,反根據一家三口有如黃色小說般的對話內容,認為這一家人的生活及平時對話就是如此,判決被告無罪。

法官從錄音內容,發現被告的父親常對女兒說:「妳怎麼那麼喜歡踢我的XX,如踢傷了到醫院,總不能說是女兒踢的。」女兒還回說,「踢那麼多次又沒怎樣」;弟弟跟著說,「如果把爸的兩粒和我的兩粒對齊,一起踢不知會怎樣」,姊姊則在旁哈哈大笑。

此外,女兒要用繩子綁父親的手,父親說,我「那裡」早就綁起來了,不會生了;兒子接著說「最好整個割掉」,接著又是一陣笑聲;女兒還對父親說,「你應該去當女人」。此外,還有「性變態」、「性虐待」、「豬哥」等詞語,以及更麻辣的對話。

法官不敢相信一家子的「家常言行」竟到如此程度,在判決書中,直言三人日常生活的對話顯與一般人認知相差甚多,父親對子女有關性的議題也毫無迴避,反附和其中或大笑,甚至有綁手踢下體、互指變態等超乎常態的想像,令人不可思議。

【2007/04/15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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